家長借用圖書區資料規則

 

借閱

1. 借閱圖書區資源時,家長必須出示有效的家長通用證作圖書證之用。

2. 每張家長通用證的外借限額為6件,包括一般書籍及多媒體資源(CD、VCD、DVD),借用期為兩星期。

3. 借閱者必須於到期日或之前將所借用的資源交還本園校務處。

4. 外借物品可續借一次,借閱者可於到期日前親自到本園辦理續借手續,亦可於到期日之前透過本園

 網頁辦理,新到期日會由續借當日起計算。

5. 逾期的外借物品不得續借。

6. 凡逾期交還外借物品,每天罰款1元,最高罰額為30元。所有罰款均應在校務處繳付,本園圖書區會

 利用該款項添置圖書及資訊媒體。

7. 已繳付的罰款將不獲退還。

 

 

損壞或遺失

1. 借閱圖書區資源前,借閱者應先加檢驗,如發現有任何損損毀,應立即報告校方。

2. 逾期一個月未歸還的外借物品,會被假定其所借物品已被遺失。

3. 外借資源若有損壞或遺失,借閱者須賠償重新購買該物品的費用。

4. 所有已遺失及損壞的外借物品,仍屬本園圖書區所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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